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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兰希望小学教师“三乱”行为处罚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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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兰希望小学教师“三乱”行为处罚细则
作者:晓兰希望小学 希小概况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8-18
1、未经许可,凡统一收费给学生购书、学具或其他物品,全部清退所收费用,已购物品归学生所有。
2、凡私自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班,每次扣津贴100元。
3、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自愿选择的项目(如喝牛奶、读奥数、买电影套票等),每一次扣津贴50元。
4、未经学校许可,私自收取学生各种费用(指未购物的情况),除全部清退费用外,按每人次扣20元。
5、虽然未统一收费,但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、工具书,按每人20元扣发津贴。
6、利用课间活动、艺体课、放学后进行补课,清退所收费用,每人扣100元。
7、艺体课教师(用专门场地、教室上课的教师)未尽职责,造成学生呆在教室里不上艺体课,每人次扣10元。
8、如发现变卖学生的书本、用具等物品或将其收归己有、挪作他用,每次按情节轻重扣20至100元。如物品无法追回的,还必须按此物品新购时的价钱赔偿给相关的学生。
9、凡发现未经许可到校外民办教育机构任课的,必须立即停止任课,并把已任课的所得全部津贴上交我校。
希小概况文章录入:xwxxok 责任编辑:xwxx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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